2016年8月2日 星期二

【書評】 通往自由與批判之路:《護家盟不萌?》from Twinkling of an Eye in Akashic


「即使是好人,也可能因為刻板印象而做出歧視行為。」

-(《動物方城市》幕後花絮:導演之一瑞奇.摩爾)

  去年(2015)十月,朱家安於聯合新聞網的udn鳴人堂專欄,發表過一篇「如何不預設立場,以理由為單位來思考?」的文章,主要說明在公共討論裡,「清楚區分立場和理由」對於爭議進展的積極幫助。你可以在《護家盟不萌?》第180-181頁,看到他以更細緻化的例子就此概念再次申明。而辨析、檢驗、質疑護家盟反對同性婚姻與多元成家的各種理由,就是《護家盟不萌?》這本書的主軸。


  一如後記中開宗明義所言:「我是個自由主義者。」(p.199)朱家安當然有其鮮明立場,並費心著書以此與護家盟對話/對抗。即便如此,他的對於事務討論的開放態度依然鮮明,如同他在前言最後段寫道:

寫一本支持某個政治立場的書來教批判思考,心情其實蠻複雜的。一方面我希望書裡的論證可以說服你去支持同性婚姻和更開放多元的社會環境,因為我相信這才是道德上正確的選擇;但另一方面,我也希望你對書裡的論證抱持懷疑和批判,因為我相信如此一來才能協助你成為更好的公民。」(p.15


  死硬守著拒斥同婚、多元成家立場的護家盟,讀這本書大概都不會太開心。但他們其實應該感謝作者,如此細心地將歷來有關反同婚等理由分門別類整理成冊,並做到相當程度的拆解。至少,護家盟人士讀過這本書以後,大概能更清楚自身所主張的觀點有哪些問題,並應如作者本人所言,「抱持懷疑和批判」,經此嘗試補充、強化論述,對朱家安的論點做出有效的反擊。而若護家盟做不到這件事……,那何不改變立場,轉而支持原先與自己相左、但更有道理的意見?

  ……成見與意識形態的扭轉顯然十分困難。這也是為何《護家盟不萌?》書中如此勞費心力將多元性別平權的可能歧見一一分析,其實是件吃力不討好的事情:要是主導護家盟論述的人物願意接受反面意見的理性討論,姑且不奢望同性婚姻早就可以得到立法保障,至少他們也應該敢於參加以「同性婚姻合法化」為主題的模擬憲法法庭,進行公開辯論以共求真理,而非臨時拒絕出席才是。(p.73

  正如部分網友在Facebook上對朱家安的直接吐槽:《護家盟不萌?》預設護家盟是可以理性溝通的理智客體,預期藉此使護家盟察覺對話、修正、析論對於促進議題進展的重要性,很可能是緣木求魚。因為護家盟往往訴諸非理性,求助於某些古老宗教的經典詮釋(連神學都稱不上*1,或仰賴故國依於禮法的傳統價值(連儒學都稱不上*2,可以說是借重權威、故習來包裝偏見。對於這樣拒絕對話、僅以單向施壓為手段的群體,你拿這本書給他們讀,他們可能只會嗤之以鼻:「你說這個誰懂啊!」

  只要經由適當的宣傳活動推廣,在並未有其他同類對手的市場現況下,《護家盟不萌?》應得以寡占藍海,創造不錯的銷售成績。可以預期的是,這本書的主要銷售族群將會集中在二十五歲前後,年紀愈輕的讀者對於此「改變現狀」的觀點接受度會愈高,反之則否。大概四十五歲以上的讀者將是非常稀少。也因此,《護家盟不萌?》對於促進同性婚姻保障及多元性別認同,短時間內很難有立竿見影的效果。在《危險心靈》中,謝獻堂因為兒子謝政傑上課時間看漫畫,平常不看漫畫的他去租書店用了一下午把《聖堂教父》(サンクチュアリ, 1990-1995)全套讀完,為的是要更加了解、關心自家的小孩。這樣的父母當然存在,但,恐怕也很少很少……。

  個人著述在公共討論中很難取得積極進展。對於如此現況,朱家安本人其實是最了解的。同樣是去年(2015)的十一月初,他在Facebook公開動態發表了一篇「我寫文章,不是為了讓你看別人崩潰的」,開頭便直接提到:

有時候會有人問我(用各種好或不好的口氣),寫公共評論能達成什麼效果、促成什麼改變。確實,我們幾乎不能期望藉由一篇文章就說服一個人,說實在的十篇文章也不行,而且對方可能會覺得你這個人怪怪的。


  即便如此,他仍然持續這麼寫下去。除了稿費、版稅、知名度(欸)等有形收益之外,更重要的無形價值,即在於他當初開始經營「哲學哲學雞蛋糕」時的初衷之一:讓社會上愈來愈多人能以理性、分析性的方式參與討論,使所有意見交鋒都趨於有效並促往共善發展。

  有若聚沙成塔,一篇不行,十篇不行,那還有一百篇,一千篇……。哲學哲學雞蛋糕和朱家安在各平台發表的文章,到底之於社會發揮了多少影響力很難以量化計算。但從洪仲丘事件和318學生攻佔立法院事件以來,各類新媒體的持續產生,與公民參與、評議時政的風氣蓬勃發展,身在其中且筆耕不輟的朱家安,相信他必然也是眾多小小推手的其中之一。


  不同於朱家安之前的第一本著作:《哲學哲學雞蛋糕(2013),概論式介紹有關(分析)哲學的各種經典主題、例證;《護家盟不萌?》專門聚焦在他近幾年特別關注的單一社會議題上。較之於前作,《護家盟不萌?》表現得更為入世,顯露作者憑藉(分析)哲學方法進入公共討論領域的積極企圖心。更具系統性的謀篇策略以及各色有趣的例舉,加上朱家安一貫清晰簡明的文字敘述,使得本書中討論的部分概念雖然繁複,仍然容易理解會意。且不談前面提到,這本書之於「真正的護家盟們」可能毫無意義;純就一本專題式的概念分析論述來說,《護家盟不萌?》絕對是值得一讀的哲普小書。

  但就算朱家安儼然已成為一方小小的意見領袖,一如他前後反覆強調,對於他的任何論點,讀者都應該時時揣著懷疑和批判的精神進行檢驗。不只是前言,其於後記最後也這麼說:

這本書的立場很鮮明,因為我的立場很鮮明,但你不該照單全收。你應該要以我質疑護家盟的態度去質疑我在書裡的說法,因為若民主社會要健全,靠的不是少數立場很鮮明的人,而是多數有耐心和能力理解不同立場、理由,並共同尋找出路的人。p.200


  盡信書不如無書。且更重要的是,朱家安寫這本書的目的絕非是要用來嘲諷、攻訐護家盟立場人士,而是藉由釐清、分析相關爭點,以開啟向廣大社會對話的橋樑。將《護家盟不萌?》擺放於書店長銷,或是安插在圖書館的一角,每一個特地或偶然拿起這本書的人,希望不是將之視為看護家盟崩潰的武器,而是為公共社會相關議題做更進一步思考的礎石。以下權引前段提過的臉書文章末段做結:

「……我之所以寫文章,是希望促進互相了解和意見交換,而不是幫誰認證誰真的是笨蛋。在多元社會,我們不可避免的任務,是和價值觀和自己截然不同的人討論和妥協,我對於這個任務有信心,但這依然需要所有人共同努力,才有機會做到。」




(一邊閱讀的時候一邊摘要筆記,雖然摘錄了十數個重點,但關於本書內容,已經存在數篇書評有過細緻討論。因此我捨棄了內容的重點論述,改以較為外延的形式分享,聊備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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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記:

  對於《護家盟不萌》這本書,有一處我有些額外疑慮,在於其部分的章節標題。 

  第二章:「家庭價值:把概念釐清之後乾脆地插入吧!」以及後記:「插入後也要努力鬆動或拔出」,扣合本書內容,明顯是以男同性戀的肛交性行為作為意象引申。或許作者有藉此挑戰保守人士的態度,並企圖透過雙關黃腔達到趣味性的效果。但我以為,此處安排可能有兩方面不合適的潛在問題:

  1、刻板印象形成對男同志族群的冒犯或歧視再製。
  2、非中性的詞語使得女同志族群在脈絡中遭到隱蔽。

  有關第1.點,主要可以參考顏聖紘老師在2015年7月發表的「若『撿肥皂』是一種幽默或冒犯,那誰被取悅了,誰又受傷了呢?」一文。當然,比起「撿肥皂」作為「一種基於想像的污名」,「插入」「拔出」純為動詞,也許並不那麼嚴重。但朱家安在此脈絡用於標題,明顯是要以男同性行為動態形成幽默的目的。人類性行為在當今絕大多數主流社群,仍屬於最為私密的活動;尤其在對於同志的批判中,同性性行為每每遭受最嚴厲的攻擊/嘲諷。我不認為每個男同性戀者都能夠輕鬆、舒適地看待作者在此所下的標題,或將自身歸屬的弱勢族群性事當作笑點仍保持愉快:尤其是這標題之意象與內文的連結其實可有可無──儘管朱家安是如此擁戴多元性別平權並為此發聲。

  至於第2.點,我懷疑書中頻繁出現如:「插入」「拔出」「肛門」等刻板印象屬於男同性行為的象徵,有在表面呈現上相對忽略女性同性戀者的隱憂*3。朱家安就同性婚姻爭取的辯護,想當然爾是同時包含男同志與女同志。但書中幾乎以男同志相關情境作為例舉,而不見女同志的聲量發出,可能暴露出作者作為生理性別男性的本位主義,再次以他的著作印證了這個社會對於女性有相當程度忽視的潛在問題。或許朱家安擔心對於女同志有所冒犯,然而,對男同志的冒犯難道就是能被容許的嗎(扣回第1.點)?我並不認為性別平衡在任何場合總是應當,但之於探討多元性別平權的話題時,盡力照顧到不同性別的能見度,應該是有其必要性?

  一如在轉型正義的實踐上,意圖創造更好的「想像的共同體」,我們將「原住民」代替「山胞/山地人」,用「外籍移工」取代「外勞」,稱「中國」而不說「大陸」(欸?)……。我認為朱家安在討論弱勢群體的主題時,儘管他是站在雞蛋那邊面對高牆、作為守護者的立場為之捍衛,仍應更加小心斟酌字句,以避免立意良善,卻產生負面外部性的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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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誤:

p.113-倒數第4行:刻「版」印象→刻「板」印象
p.122-第11行:精神「狀況」→精神「違常」(依文意建議修改)
p.157-倒數第6行:……能阻止異性戀……→……能阻止「不適任的」異性戀……
p.184-第8行:……會讓「它」→……會讓「他」
p.192-倒數第9行:一夫妻……→一夫「一」妻
p.193-第6行:……,也還其他……→……,也還「有」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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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護家盟如果對基督宗教神學中,有關《聖經》對同性戀的紀錄真有研究,他們在讀過《聖經究竟怎麼說同性戀?》(what the bible really says about homosexuality, 2000)之後,就會得到「《聖經》經文其實並沒有譴責同性戀」的結論。(別立刻譴責該書作者遠離了神:Daniel A. Helminiak Ph.D除了是神學/心理學雙博士,更是羅馬教廷正式任命的神父) 
當然,一如《護家盟不萌?》所言,不論《聖經》或其他任何宗教經典陳義為何,都不應該作為道德或律法的標的(p.135-136)。此處提示,只是要讓某些護家盟的背教者心裡好過一點(有嗎?)。

*2:參《護家盟不萌?》P.136。

*3:我對女同性行為的實際方法當然所知甚少。但從較為近期有寫實描繪相關場景的重要電影:《藍色是最溫暖的顏色》以及《下女的誘惑》來看,插入、拔出等活塞運動以及對於肛門的刺激,之於女同性行為應該均非必要(或說是非典型)。

原文出處:http://ppt.cc/6jsN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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