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18日 星期一

【書評】公共討論的極限:《護家盟不萌》心得 by 張子龍


公共討論的極限:《護家盟不萌》心得

張子龍

《護家盟不萌》 是哲學哲學雞蛋糕老闆朱家安 (Kris Chu)的哲普著作,長年致力哲普工作的他,希望能將哲學的批判思考運用到公共討論。因此,這本書不只是要支持同性婚姻/批判護家盟,更期許成為一個範本,示範如何將批判思考運用於公共討論。
「這本書可以說是我幾年來關於同性婚姻文章的集大成,但論點重新整理的程度很高,也加入了一些新論點,讓整個論述變得有系統,容易理解和索引。對於支持同性婚姻的人來說,這本書會很像攻略本或教戰手冊。對於反對同性婚姻的人來說,這本書蒐集了他們必須面對和反駁的論證。對於任何對社會議題和思辨有興趣的人來說,我期待這本書能提供好懂且清楚的思維訓練。 」 
就結論而言,這本書無疑是任何想要學習批判思考,或想要有系統的了解同性婚姻爭論的人都應該購買的工具書,而且相比那些枯燥乏味甚至艱澀難懂的「工具書」,朱家安的這本書非常的易於閱讀,不管你是要花一個下午反覆把玩,還是閒暇時分隨意讀個幾頁都非常適合(只是千萬不要把它當成睡前讀物!)

這是玩笑話,只因為沒有時間好好寫篇完整的心得,不得已將就一下。

接下來,是認真的心得(不是評論)所以比起內容討論,更多的將會是我的借題發揮。
(所以就算看完這篇文章,書裡面還是會有很多你所不知道的東西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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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本書中,朱家安主張同性婚姻的爭論,其實是生命意義的爭論。
「生命的意義」指的是「每個人都應該追求的目標」,反對同婚的人其實是主張「生命的意義=不要成為同性戀」,而支持同婚的人不同意,他們主張生命固定沒有意義。
這時候,直觀的舉證責任分配是這樣的:
●主張生命有固定意義的人,必須說明為什麼他支持的生命意義,所有人都要接受。 
●主張生命沒有固定意義的人,必須說明為什麼生命沒有固定意義。  
然而,朱家安不同意這個分配,他認為「主張生命沒有固定意義的人,必須說明生命沒有固定意義」的要求是錯的,因為這預設了生命有固定意義,而這是不公平的。
「主張房間裡的龍的鼻子是星星形狀之前,你應該先證明房間裡有隻龍,不是嗎?」
他認為,正確的舉證責任分配應該是:
●主張生命有固定意義的人,必須說明: 
 ○為什麼生命有固定意義。 
 ○為什麼他支持的生命意義,所有人都要接受。 
●主張生命沒有固定意義的人,必須說明我們怎麼面對「缺乏生命意義感」帶來的困境。 
接著,他假設生命的意義來自造物主,並且提出反駁。接著用「美好人生的多元性」來回應「缺乏生命意義感」帶來的困境,最後總結「我們不確定人有沒有固定的生命意義,因此應該開放各種探索和嘗試美好人生的方式」。
問題是,主張房間裡的龍的鼻子是星星形狀的人,必須同時證明(1)房間裡有隻龍(2)龍的鼻子是星星形狀,這是對的。但反對這點的人,也應該證明(a)房間裡沒有龍,或者(b)龍的鼻子不是星星的形狀其中一個,但不代表他就不用負起「房間裡有/沒有龍」的舉證責任。 因此,「美好人生的多元性」其實也預設了「生命沒有固定意義」的前提,而這是不公平的。此時,正確的舉證責任分配應該是:
●主張生命有固定意義的人,必須說明: 
 ○為什麼生命有固定意義。 
 ○為什麼他支持的生命意義,所有人都要接受。 
●主張生命沒有固定意義的人,必須說明: 
 ○為什麼生命沒有固定意義。 
 ○我們怎麼面對「缺乏生命意義感」帶來的困境。 
雙方都應該主動說明,為什麼生命有/沒有固定意義。 而不是由某一方負起舉證責任,另一方只要檢驗他的舉證是否成立即可。
不然,爭論的勝負將會直接取決於舉證責任的歸屬,就像在這本書裡面,朱家安認為造物主(第一章)不能成為生命意義的來源,護家盟對家庭價值(第二章)的想像不行,護家盟認為同志可能造成的社會問題(第四章、第六章、第八章)不行,宗教信仰(第七章)也不行,因為他們要嘛缺乏根據,要嘛不只同性戀有這個問題,甚至有時候問題來源根本是護家盟自己。
--這只說明了,護家盟「反對同性婚姻」的理由不成立而已。 反過來說,支持同性婚姻的理由又是什麼呢?書中討論了人權(第三章)還有只要有愛(第九章)以及美好人生的多元性(第一章、第九章)。
在人權的部分,由於篇幅,朱家安並未論述「婚姻屬於人權」,而是使用「同性婚姻和異性婚姻沒有不同」再次把舉證責任丟回護家盟身上,而美好人生的多元性,在第一章討論了它如何解決「缺乏生命意義感」帶來的困境,在第九章的討論如何避免陷入護家盟質疑的人獸、幼童、近親、多人婚姻的滑坡。
--這只說明了,護家盟對「支持同性婚姻」的攻擊不成立而已。 如果我們認真檢視支持同性婚姻的論述,也就是「美好人生的多元性」,就會發現如同前面說的,它雖然可以解決「缺乏生命意義感」帶來的困境,但它其實是預設了「生命沒有固定意義」這個不合理的假設。
又或者,它並未預設「生命沒有固定意義」,而是主張在「不知道生命有/沒有意義」的時候,不應該強求別人追求特定的生命意義(不要成為同性戀),那麼這也是不合理的,因為它也不應該「強求別人不強求特定的生命意義」,它只能在兩者不衝突的時候有給出指引:不知道選A還是選B,但兩個不衝突就兩個都選。
但是面臨兩者衝突的時候,它其實沒有任何的辦法。
所以「美好人生的多元性」要嘛有不合理的預設,要嘛無法解決問題。
因此,如果雙方都要負起「生命有/沒有固定意義」的舉證責任,那麼不只是護家盟沒有辦法成功說明為什麼應該反對同性婚姻,朱家安也沒有成功說明為什麼應該支持同性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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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前所述,反對同婚的理由,在朱家安理路清晰的反駁之下,全部不成立,而「對支持同婚的理由」的攻擊,也全部不成立,在這個層面來說,這本書確實示範了如何正確的使用批判思考看待公共討論。然而,它也同時反映了公共討論的侷限,也就是俗話說的「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同樣的問題也反映在udn Debate 相對論舉辦的線上文字辯論:

這篇留言的對象,恰巧是朱家安「台灣高中國文課綱應廢除文言文必修」的正一申論,而其他幾個「最近的題目」分別是廢除學生制服和同性婚姻,這些題目的正方皆是主張某種自由原則,也就是「沒有好的理由,不應該限制別人的自由」。

換句話說,他們都認為,舉證責任在對方身上
這裡要注意的是,我並不是要說「他們主張舉證責任在對方身上是錯的」,這不是重點。重點是,當舉證責任成為左右最後結論的關鍵,那麼儘管中間的交鋒繁複,雙方也都充分運用批判思考,但這個過程卻沒有任何意義,人們最後會接受哪邊的觀點,其實早在一開始就決定了。
在同性婚姻的議題上面,如果你相信「美好人生的多元性」,相信「我們的社會應該讓人能自由選擇手段來發展自己的生命意義,除非有好理由否決那個手段或意義」,那麼經過縝密思考之後,你會發現護家盟的論點都沒有好理由,因此接受同性婚姻。
然而,反過來說,如果你不相信這件事情,你認為生命自有其意義,都是上帝的旨意,相信「除非有好的理由,否則我們應該反對同性婚姻」,那麼你在縝密思考之後會發現,支持同性婚姻的論點背後其實都沒有好的理由。
甚至,即便你相信「美好人生的多元性」,但你也相信「婚姻是屬於異性戀的神聖儀式」,那麼你也無法判斷到底要追求哪一種人生才是真正的美好人生。
於是所有的爭論到最後,都成了信仰的問題。
因為他有信仰,你沒有。
或者,你的信仰,不同於他的信仰。
--你信仰自由,他信仰上帝。
或者,不要說這麼色彩鮮明的宗教和價值信仰,我們可以考慮下面兩個情境:
●核電廠出事了差點釀成大禍,有人會說「好可怕啊,核電廠果然不安全!」 
 有人會說「太好了,即時發現問題,以後核電廠就更安全了!」 
●有個死刑犯在槍決前獲得平反,有人會說「媽的,司法果然不可靠,我們要廢除死刑!」 
 有人會說「至少我們在最後還是發現了問題,只要完善制度就可以完全避免了。」  
我們如果要求主張核電廠不安全的,證明核電廠未來還會出事,他做不到;反過來,如果我們要求主張核電廠安全的,證明未來不會再出事,他也做不到。同樣的,把核電廠換成誤判也是一樣的。只要我們運用批判思考,嚴格的檢視他們的論述,最後都會得出相同的結論:他們的論述沒有好的理由支持。
問題又回到原點,在兩邊都沒有辦法證明自己的主張的時候,我們應該聽誰的?不同的價值信仰,會有不同的答案,誰的價值信仰是對的?在沒有辦法證明誰的價值信仰是對的時候,我們應該聽誰的?結果還是,不同的價值信仰會有不同的答案......。
在討論公共議題的時候,批判思考究竟能夠幫助我們走到哪裡? --公共討論,真的需要理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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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圖文由張子龍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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